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6 年 11 月 30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60136540 號函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為減輕非鴉片類藥癮者就醫之經濟負擔,以提升其治療意願,本(106)年度賡續辦理旨揭計畫,計畫內容係部分補助每位治療者新臺幣 2 萬 5,000 元,治療
方式則依個案特性與實際需求,擬具個別化藥癮治療計畫,如藥物治療、心理治療、家族治療、尿液毒物篩檢、衛生教育或住院治療等, 106 年度計有 17 家醫療院所承作
辦理(詳細資訊請參閱附件)。
三、為提供校園內藥物濫用個案妥適之輔導處遇措施,降低再犯機率,請各校多予利用與轉介,另個案較多學校,可與醫療機構聯繫申請外展入校治療服務。
四、檢附說明書。
book:學中60週年
證嚴法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