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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蔡宜靜 - 學務處 | 2021-06-09 | 點閱數: 18535

各位同學與家長們請注意~

防疫停課期間請同學要注意安全

更不要"無照駕駛"以下提供最新相關資訊給大家,希望大家不要違法,以免害人害己

❤️學甲國中關心你❤️

【高雄訊】無照駕駛太危險,發生事故害人又害己。市府交通局指出,經統計 110 年 1~3 月因無照駕駛發生交通事故,遭警方舉發的交通違規案件,機車即有 1,205 件、汽車也有 253 件。駕駛人如無汽、機駕照行駛於道路,因自身駕駛經驗、能力都有限,容易發生交通事故,請善用大眾運輸工具通行,以維護公眾交通安全。

交通局表示,交通部日前已預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因無照駕駛屬嚴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行為,擬將目前罰鍰 6,000 元至 1 萬 2,000 元,加倍為 6,000 元至 2 萬 4,000 元,並增訂移置保管無照駕駛車輛,以避免駕駛人再趁隙駕駛。

如果汽車駕駛人 5 年內違反規定 2 次以上者,直接開罰 2 萬 4,000 元;另將「無駕駛執照」明確規定包括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執照經吊銷、註銷或吊扣者。

此外,針對無照駕駛的車輛,修正草案中交通部也增訂對汽車所有人罰則,將吊扣汽車牌照 1 個月; 5 年內違反 2 次者,吊扣汽車牌照 3 個月; 5 年內違反 3 次以上者,吊扣汽車牌照 6 個月;不過已善盡查證駕駛人駕駛執照資格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注意而仍不免發生違規者,不在此限。

交通局說,依照處罰條例規定,駕駛人如無駕照駕車,因而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依法應負刑事責任者,將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奉勸無駕照的駕駛人,應等到考取合格之駕駛執照再上路,不要貪圖方便駕車,以免因駕駛能力有限,除易發生事故,危害自身及大眾交通安全外,又要背負加重之刑事、行政責任,實在是得不償失。

#資料來源 https://168.mot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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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嚴法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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