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6 年 12 月 1 日臺教師(一)字第 1060174197 號函辦理。
二、因應行政簡化旨揭補助之申請及審查作業流程,教育部特於臺灣藝術教育網/藝拍即合專區新增「教育部補助辦理藝術教育活動」找補助功能,申請者不需加入本媒合平臺會員即可申請。
三、申請補助之操作路徑為:臺灣藝術教育網-點選【藝拍即合專區】-點選【我要找補助】-補助案名稱:教育部補助辦理藝術教育活動-點選【申請】-點選【填寫申請表】(有*號欄位為必填欄位,*附加檔案指:用印後貴單位公文、活動申請表甲表(需用印)、乙表、丙表(需用印)及活動計畫書,請掃描傳送至本媒合平臺),填寫所有必填欄位後,點選【送出】,即完成該案件申請。
四、開放線上申請期間為: 107 年 1 月 1 日至 1 月 31 日止(逾期未線上填報申請,系統將關閉,不予受理),受理申請 107 年 3 月至 107 年 8 月辦理之活動;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其所屬機關(構)、國立及私立各級學校、教育部所屬之社會教育機構及立案之非營利性質法人、團體,請依限上網申請。
五、申請者倘為國立及私立各級學校,請逕至本媒合平臺申請;申請者為直轄市、縣(市)政府之所屬機關(構),請於填寫申請表件時,務必留下學校所屬之教育主管行政機關承辦人聯絡資訊(*縣市窗口承辦人姓名/電話/email 信箱-本局窗口承辦人賴宏暉老師/06-2412734/add11222@tn.edu.tw ),俾利本局掌握所屬學校申請補助之情形。
六、經教育部完成線上審查作業,其審查結果教育部將以公文通知補助情形(未獲補助之單位,亦有公文通知)。
七、若欲申請旨揭補助案件,請於上開受理線上申請期限內,完成填報作業,免送相關申請資料到教育部。
八、檢送「線上申請操作手冊」及「找補助 Q&A」(如附件)。
九、相關事宜請逕至藝拍即合網站-首頁-聯絡我們(網址: http://1872.arte.gov.tw/Contactus.aspx )留言洽?,或電詢: 02-23110574 # 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