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師職務代理人:約僱五等 280 薪點(月支報酬新台幣 37,800 元)
一、須具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且具護理師證照。
2、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不得任用、迴避任用之情事。
二、工作起訖時間:自 113 年 9 月 2 日(或實際報到之日)起至正式人員報到前一日止,惟該職缺若無正式人員到職,則僱用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止。(約僱人員於代理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工作內容 1 、本校學生衛生、保健、護理等相關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有意願報名者請參閱本府徵才公告:
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D.aspx?id={96423814da1b4504b9423d5d5474f6cdx72237}&nsub=K0A420
一、檢具證件:
(一)應徵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以外)(請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求職徵才」區下載 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20 )。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四)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影本。
二、意者請於 113 年 8 月 29 日(星期四)前備齊上述資料,採多元應徵報名管道(擇一):
(一)採親自報名,於 113 年 8 月 29 日前將報名資料送至臺南市立學甲國民中學人事室收( 72645 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 540 號,請於信封上備註「應徵護理師職務代理人」,倘若資格不符、證件不齊,逾期報名者均不予受理。
(二)採線上報名,請於 113 年 8 月 29 日前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徵才公告」點選本職缺,於下方-我要報名-我同意以上聲明,進入填寫資料,並上傳簡歷表及應附證明文件。
三、合於書面審查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談,面談時間預計為 113 年 8 月 30 日(星期五)上午,未經面談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四、為落實低碳城市願景,參加面試時請善加利用大眾運輸交通工具。
五、錄取人員登載於臺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 http://personnel.tainan.gov.tw /徵才專區/「錄取公告」項下,若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六、錄取人員於報到時,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應繳交勞動部所認可之醫療機構一般體格檢查表,並辦理執業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