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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訪客 - 人事會計室 | 2015-10-26 | 點閱數: 585
行政院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四點附表八「公教人員婚喪生育補助表」,並自 104 年 6 月 12 日生效
一般公告 訪客 - 人事會計室 | 2015-10-13 | 點閱數: 407
為落實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施行細則之施行,請各機關(構)學校利用多元管道宣導公務人員行政中立及公務倫理與公義社會事宜,如下 (1)「不分顏色,不分黨派,行政中立在於心中的那把公正尺。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醒您。」 (2)「公務人員行政中立,國家進步的動力。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醒您。」 (3)「行政中立,全民得益;依法行政,公平公正!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醒您。」 (5)「行政要中立,國家更安定。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醒您。」  (6)「公務人員五大核心價值—廉正、忠誠、專業、效能、關懷。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 觀看完整文章
一般公告 訪客 - 人事會計室 | 2015-10-13 | 點閱數: 400
有關兼任行政職教師於學年終分娩,因尚餘休假日數,基於休假按學年結算原則無法保留於次學年實施,可否先請畢休假,再續請娩假日數之疑義一案,如附件。  
一般公告 訪客 - 人事會計室 | 2015-09-16 | 點閱數: 450
主旨:中央選舉委員會業於民國 104 年 3 月 17 日發布第 14 任總統、副總統與第 9 屆立法委員選舉相關資訊,各機關人員應貫徹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及服務法之規定,嚴守行政中立,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4 年 9 月 4 日部法二字第 1044014548 號書函辦理。 二、中央選舉委員會預定於本( 104 )年 9 月 16 日及 11 月 13 日分別發布旨揭選舉公告,並於本年 11 月 23 日至 27 日受理候選人登記之申請,各機關人員於選舉期間,應確實依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以下簡稱中立法)相關規定嚴守行政中立。復查公務員服務法(以下簡稱服務法)及銓敘部相關函釋規定,公務員於上班時間應專心致力於業務之執行,不... 觀看完整文章
一般公告 訪客 - 人事會計室 | 2015-09-16 | 點閱數: 444
主旨:惠請貴校協助宣傳教育部九月敬師月,「國內 23 家觀光廠商共襄盛舉敬師好『有』禮優惠」活動,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4 年 9 月 10 日臺教師(一)字第 1040123848 號函辦理。 二、為結合民間社會的力量,喚起社會對老師的尊敬與感恩,也讓教師能以良師自勉,重新找回對教育的熱情與尊嚴,以培育我國國家未來棟樑為己責,教育部今年首次與中華民國觀光工廠促進協會合作,為慶祝教師節推出多種優惠方案,期望社會大眾關注教師節的重要性。 三、本敬師好禮優惠活動期間為本( 104 )年 9 月 14 日至 10 月 31 日止,憑教師證至 23 家配合的觀光工廠廠商門市,即享教師優惠禮,並誠摯歡迎辛苦培育學子的老師們... 觀看完整文章
一般公告 訪客 - 人事會計室 | 2015-09-16 | 點閱數: 402
為維護員工心理健康提升組織效能暨符合實際作業需要,修訂「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員工諮商輔導要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一般公告 訪客 - 人事會計室 | 2015-09-09 | 點閱數: 369
【宣導】有關加強宣導公務員服務法第 13 條暨相關規定 , 請同仁務必遵守,以免觸法。 (※兼行政職教師比照公務人員適用公務員服務法第 13 條暨相關規定,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 4 條專心服務,未違反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有關兼課兼職規定。)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1 年 5 月 18 日總處培字第 10100368301 號書函辦理,為避免公務人員因不諳公務員服務法第 13 條而違反禁止經營商業等規定
一般公告 訪客 - 人事會計室 | 2015-09-09 | 點閱數: 326
留職停薪教師涉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之身分認定及適法疑義
一般公告 訪客 - 人事會計室 | 2015-09-09 | 點閱數: 369
本市農業局簽訂本市 5 家休閒農場為特約商店請同仁多利用
一般公告 訪客 - 人事會計室 | 2015-09-09 | 點閱數: 565
(一)查公務員服務法第 24 條規定:「本法於受有俸給之文武公務員及其他公營事業機關服務人員,均適用之。」次查司法院釋字第 308 號解釋略以,公立學校聘任之教師不屬於服務法第 24 條規定所稱之公務員,惟兼任學校行政職務之教師,就其兼任之行政職務,則有服務法之適用。復查銓敘部 100 年 7 月 22 日部法一字第 1003421596 號電子郵件略以,公立學校未兼任行政職務之代理教師(含兼任導師)並非服務法適用對象。再查教師法第 35 條第 2 項規定:「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之權利、義務,由教育部訂定辦法規定之。」又查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2 條第 3 款規定略以,代理教師係指以全部時間擔任學校編制內教師因差假或其他原...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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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口說一句好話,如口出蓮花;口說一句壞話,如口吐毒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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