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4 年 9 月 1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40096505 號函辦理。 二、為使參與旨揭方案之學校有基本運用新媒體及影像紀錄之能力,特別辦理徵件工作坊,介紹新媒體平臺、教授基礎影像拍攝技巧及展示計畫團隊拍攝之示範影片,請惠允出席人員公差假參加。
鼓勵踴躍報名參加
證嚴法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