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規定略以,以登革熱係前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所稱之第二類法定傳染病,且必要時主管機關對於罹患登革熱病人,得令其於指定隔離治療機構施行隔離治療,故公務人員倘罹患登革熱並經各級主管機關認定應強制隔離者,始得依請假規則第4條第10款規定核予公假;反之,倘未經認定應強制隔離者,仍應依請假規則規定請病假、事假或以加班補休方式為之。
證嚴法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