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辦: 1.獎學金申請對象為清寒或突著變故學生,文公告於校網公告欄,請老師協助需要的學生提出申請。
2.開學時間,高中、國中、國小組收件日期:開學後至 9 月 20 日止;大專組收件日期:開學後至 9 月 30 日止,且申請書請使用 104 年 8 月 10 日修訂版,申請學生務必詳閱條文並簽名。
證嚴法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