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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訪客 - 教務處 | 2014-02-17 | 點閱數: 485

申請資格、對象:

公立(含國立)之本國籍國中、國小學生,經學校導師推薦凡「孤兒、清寒單親、家庭突遭變
故、生活陷入困頓、家境弱勢清寒」等之需要幫助

 

請備妥文件於 3 月 14 日前向註冊組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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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小語

◎ 心要常常保持快樂,就必須不把人與人之間的事當成是非。

證嚴法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