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校吳慶堂董事長及夫人王美只女士長期從事社會福利工作,扶持弱勢團體理念,特為照顧並鼓勵家境清寒成績優秀國民中學學生繼續升學,訂定清寒優秀?助學金實施辦法;獎學金辦法及申請表須至本校網頁下載。
二、本獎學金申請時間為 104 年 12 月 10 日至 104 年 12 月 30 日止,敬請協助廣為宣導並依實施辦法填送本校審核,協助之情不勝感荷。
三、請桃園市各國中以符合資格之低收入戶學生依 103 學年第 2 學期智育成績分年級排序,擇優推薦八、九年級學生各 2 名。
四、桃園市以外各國中,請在符合資格之九年級學生擇優推薦每校 1 名。本校依申請學生 103 學年度第 2 學期智育成績排序後,擇優錄取 100 名。符合資格但未錄取者,本校將發放予每位學生 500 元助學金,以資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