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5年3月9日以臺教高(四)字第1050018981B號令修正發布施行「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學費用減免辦法」。
二、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3月17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50028880號函辦理。
三、旨揭資料電子檔,得於教育部網站/法令規章(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證嚴法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