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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訪客 - 教務處 | 2016-11-16 | 點閱數: 280

1.請各班導師協助資格符合之學生提出申請,並於 11 月 25 日前將申請資料送至教務處施淑讓處彙辦。

2.申請人應填寫申請表,並檢附前學年成績單、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1 份、父母中有 1 人具漁會甲類會員資格之證明 1 份、自傳

(600 字)1 份及曾參加與漁村社區服務獲得優良事績之相關證明資料(本項非必要文件,無者可免)。

3.若有申請疑義,請逕洽該協會聯絡人:陳美華,電話: 02-24622192#6806 、 02-24635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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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的心地是一漥田,土地沒有播下好種子,也長不出好的果實。

證嚴法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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