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據台南市政府教育局 106 年 2 月 8 日南市教安(一)字第 1060154016 號函辦理
2.請各班導師協助資格符合之學生提出申請,並於 2 月 22 日前將申請資料送交教務處施淑讓小姐處彙辦
3.檢附請領要點及申請表件(如附檔)
證嚴法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