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交通部觀光局為確保國內旅遊安全,囑請各機關依政府採購法辦理旅遊服務或校外教學招標採購時,將旅遊及遊覽車安全相關規範主要項目納入評選及查核事項,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6 年 7 月 31 日總處給字第 1060052330 號書函轉交通部觀光局 106 年 7 月 25 日觀業字第 1060910968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一份。
證嚴法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