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公、教人員月退休金及遺族月撫慰金自 107 年 1 月 1 日起,改為按月發放相關事宜一案,請依教育部來函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6 年 7 月 26 日臺教人(四)字第 1060105998 號函辦理。 二、銓敘部及教育部刻正進行研修發放作業規定,目前尚未修正發布,爰不宜根據現行規定,要求領受人作各種不必要之配合作為。 三、檢附教育部原函影本一份。
證嚴法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