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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吳佩錦 - 教務處 | 2017-09-29 | 點閱數: 248

一、依教育部 106 年 9 月 26 日臺教師(二)字第 1060136561 號函辦理。
二、請貴校積極推薦辦理教育實習業務之主管、人員、實習輔導教師,或具有實習輔導教師資格之現職教師參與,並惠予公差假登記,課務排代。
三、旨揭研習會亦開放中小學現職教師自由參與,有意願者請自行完成報名手續,惟課務自理。
四、相關事宜請參考旨揭實施計畫,如有未盡事宜請洽專案計畫助理吳育淇小姐,聯絡電話:( 04 ) 7232105 轉分機 11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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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滴水成河,粒米成籮,勿以善小而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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