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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李芳玲 - 學務處 | 2018-09-05 | 點閱數: 303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第 3 屆直轄市長、市議員暨里長選舉落實戶籍登記宣導實施計畫」辦理。
二、宣導內容:「虛報遷徙」投票,小心觸犯刑責。遷徙登記應有居住事實,凡為選舉而虛報遷徙者,經查屬實將撤銷登記,科處九千元以下之罰款。臺南市政府民政局關心您。
三、宣導時間:請自即日起至 9 月 30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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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把能說話的嘴巴,用在搬弄是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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