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補助對象:
1.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庭突發變故及經導師家庭訪視認定等 4類學生,上列學生以截至 110年 5 月 18 日所列管名單為限。
2.三年級只補助至110年6月15日,共1天
3.一、二年級補助期間延長至110年7月2日(含)共14天
(二)補助金額:
每生每日補助金額 60元上限。
(三)補助方式:
1.中央公告停課期間(暫訂 110年 5 月 19 日至 7 月 2 日,共計 32 日),以餐卷方式補助,由學校統一造冊並委由簽約店家:華宗路之7-11學甲門市及北門南鯤鯓門市發放(到校供餐及特殊情況者不在此範圍內)。考量補助精神係維持學生用餐無虞,提醒學生及家長務必實際用餐或選購營養品食用,避免以購非正餐之零食。
2.為避免多次外出增加染疫機會可委由家長代購,也可一次購買所需料理的食材像米、麵條、罐頭、冷凍食品等,例如:5/31-6/11共補助 10天,若想一次購買所需食材上限最多600元(10天*60元=600)。
(四)排除要件:
倘已依規定在家隔離,並領有防疫補助經費或物資者,不得重複申請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