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衛生局 110 年 9 月 10 日南市衛疾字第 1100161573 號 函辦理。 二、因應境外移入 Delta 變異株疫情,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 本年 9 月 3 日起,強化桃園市 COVID-19 第二級疫情警戒相關 措施,請民眾落實遵循。
證嚴法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