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103 年 8 月 28 日環署綜字第 10300717 23 號函辦理。 二、旨揭要點適用對象為本國國民,並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 境教育終身學習網(http://elearn.epa.gov.tw/)註冊個 人終身學習護照,且同意參加環境教育個人終身學習者。
證嚴法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