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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吳俊竑 - 教務處 | 2022-06-13 | 點閱數: 129

教育局公告 198599

說明:
一、 依據本局 111 年 6 月 10 日第 198546 號公告諒達。
二、 數位學習工作坊(一)及(二)之參加對象為各校之教師(包含全校正式老師、代理老師)。
三、 教師需完成數位學習工作坊(一)- A1 及數位學習工作坊(二)- A2 各一場課程。
四、 曾經參加過數位學習工作坊(一)- A1 及數位學習工作坊(二)- A2 之教師不需再次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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