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8 月 9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10101699 號函辦理。 二、 本次修正適度放寬戴口罩之防疫措施,其中「騎機車/腳踏 車」及戶外從事工作者於空曠處工作得免戴口罩,其餘防 疫措施維持不變。 三、 檢附教育部函文、衛生福利部函文及公告(如附件)。
證嚴法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