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學年度入學高級中等學校之國中學生:如為轉學生,最遲應於 110 年 7 月 31 日前(含 7 月 31 日當天)完成轉學程序,並於新轉入之國中學校就讀至畢業,始符合「畢業前於原校就讀滿 2 學年以上者」之定義,而具有保障名額資格。
證嚴法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