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3 年 10 月 6 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課(二)字第 1030856205 號
主旨:本市市立學校教師參與 103 年 11 月 29 日(六)「臺南市第 2 屆直轄市長、市議員暨里長選舉」協助選務工作公假期間補休及代課鐘點費處理方式,請依說明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旨揭選務工作事項分為「選務工作人員講習會」、「投票日前一日至區公所點領選票與佈置投票開所」及「投票日當天擔任選務人員」等 3 項,其給予公假、補休及公假期間代課鐘點費等方式,說明如下:
(一)選務工作人員講習會:請教師以課務自理及無課務時段前往參加。
(二)投票日前一日至區公所點領選票與佈置投開票所:
1、教師擔任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及發票管理員(指派點領選票者)之選務工作,於 103 年 11 月 28 日(五)以公假登記,並依當天實際課務補助至多4節代課鐘點費,請學校確實掌控覈實補助,不得有浮濫之情事。其它擔任選務工作人員之教師請以課務自理及無課務公假登記方式參加。
2、為佈置投開票所,當天下午學校教師協助選務工作逾全體教師 5 成以上者得停課,惟應擬訂安置學生相關措施,請未參加選務工作之教職員留校協助,並通知駐區督學以利掌握停課學校之狀況。
二、投票日當天擔任選務人員:考量教師投票日當天並無課務問題且已領有工作津貼,依往例同意給予補休一天,並請選後 6 個月內擇無課務時段或自行調課方式補假完畢,補假期間不另補助代課鐘點費。
三、副本抄送本局督學辦公室,請協助學校於辦理停課及擬訂學生安置措施時進行督導。
正本:臺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
副本:臺南市選舉委員會、本局局本部、本局督學辦公室、本局人事室、本局課程發展科、本局學輔校安科、本局特幼教育科、本局會計室 2014-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