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 書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3 年 10 月 3 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 1030941602 號
主旨:檢送「各直轄市區公所及各縣(市)鄉鎮市(區)公所保障事件撤銷案例類型與 103 年度公務人員保障業務宣導暨輔導活動提問 Q&A」1 份,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03 年 10 月 1 日公地保字第 1031160440 號函辦理。
二、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本( 103 )年度地方機關公務人員保障業務宣導暨輔導活動,已圓滿辦理完竣。為增進各直轄市區公所及各縣(市)鄉鎮市(區)公所人事人員辦理保障業務之能力,爰彙整 5 年內經該會撤銷之各直轄市區公所及各縣(市)鄉鎮市(區)公所保障事件撤銷案例類型,以及上開活動與會人員現場提問問題,編製旨揭資料供人事人員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