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12 月 2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30143800 號函辦理。
二、為增強教師戶外及海洋教育風險管理的專業能力,增加教師帶領學生參與戶外及海洋教育課程的意願,該署委託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辦理旨揭課程,提升臺灣教師帶領戶外及海洋教育課程的風險管理能力與實作技術,請各校鼓勵教師參加,並核予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協助課務調整。
證嚴法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