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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王彩薰 - 教務處 | 2025-05-23 | 點閱數: 24

說明:


一、 依據本局國 114 年 2 月 26 日南市教專字第 1140326007 號函辦理。


二、 至公告日止目前已投稿學校數如附件,請本市國中、小學班級數 12 班以上學校,鼓勵教師配合學校實施課程撰寫教案,報名一件作品參賽。


三、 收件時間依函文至 114 年 5 月 31 日止,檢附實施計畫與教案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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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把能說話的嘴巴,用在搬弄是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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