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公告 余芝瑩 - 人事會計室 | 2025-05-23 | 點閱數: 32

 

一、依據行政院秘書長 114 年 5 月 19 日院臺法長字第 1140610014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依來函說明略以,為避免中國大陸混淆我國人國家認同,且軍公教人員依法負有效忠國家之義務,爰通函禁止現職軍公教人員申領持用中國大陸居住證,倘違反規定,亦未於服務機關(構)學校清查據實以告,經發現後應由各用人機關(構)學校,本於權責予以適當處置。

:::

發文區

處室文件

[ more... ]

隨機小語

◎ 人生最大的成就,是從失敗中站起來。

證嚴法師

網站佈景


(共 5 個樣板佈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