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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王芯誼 - 教務處 | 2025-11-11 | 點閱數: 10

說明:

一、依據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辦理。

二、依據前開要點第 6 點第 4 項第 8 款規定,入學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畢業前於原校就讀滿 2 學年以上者,始取得保障名額資格。

三、承上,針對 114 學年度入學高級中等學校之國中學生,如為轉學生,至遲應於 113 年 7 月 31 日前(含 7 月 31 日當天)完成轉學程序,並於新轉入之國中學校就讀至畢業,始符合「畢業前於原校就讀滿 2 學年以上者」而具有保障名額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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