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本府 114 年 12 月 19 日府人考字第 1141720519 號函,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 115 年至 117 年國民旅遊卡發卡銀行續與聯邦商業銀行(下稱聯邦銀行)簽訂契約。
一、各機關人員原持有之聯邦銀行國民旅遊卡,不須再換發新卡。如有符合發卡資格人員尚未申辦者,請協助其儘速完成申辦手續。
二、檢附聯邦銀行 115 年至 117 年「國民旅遊卡」各項優惠及回饋方案一覽表 1 份。如有疑義,請逕洽聯邦銀行人事專屬服務窗口( 07-332-6699 分機 7124 、 7133 ),另國旅客服電話請撥 07-2269393 (按 1 再按分機 3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