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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訪客 - 人事會計室 | 2017-07-11 | 點閱數: 337
主旨:各機關學校薦送、指派或同意教師參加進修、研究,應確實依教師進修研究獎勵辦法之規定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 106 年 6 月 19 日臺教人(三)字第 1060081206 號書函辦理。 二、查教師進修研究獎勵辦法第 3 條規定:「本辦法所稱進修、研究,係指教師在國內、外學校或機構,修讀與職務有關之學分、學位或從事與職務有關之研習、專題研究等活動。」復查同辦法第 6 條第 2 項規定:「服務學校主動薦送、指派或同意教師參加各項進修、研究,應依序審酌下列事項:(一)進修項目符合教學所需及提升教學品質、(二)學校發展需要、(三)人員調配狀況、(四)在本校服務年資。」,各校於薦送、指派或同意教師參加進修... 觀看完整文章
一般公告 訪客 - 人事會計室 | 2017-07-11 | 點閱數: 219
主旨:檢送本府 106 學年度特約托育機構名單 1 份,請查照轉知同仁參考利用。 說明: 一、為提供員工優質子女托育環境,特與轄區內多家托育機構簽訂特約服務,特約托育機構契約期間及提供服務措施內容請參考旨揭名單,另各托育機構文宣資料,請至本府人事處網頁/權益 e 點靈/托育服務專區(網址: http://personnel.tainan.gov.tw/list.aspx?nsub=L0A400 )分頁下載參閱。 二、員工至特約托育機構進行子女托育時,請配合出示員工識別證或相關證明,即可享有各該托育機構提供之優惠措施方案。
一般公告 訪客 - 人事會計室 | 2017-07-11 | 點閱數: 265
主旨:函轉教育部修正「處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應行注意事項」,並自一百零六年八月一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6 年 6 月 28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60056432 號函辦理。 二、檢附「處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應行注意事項」修正規定(含附表一、二)。
一般公告 訪客 - 人事會計室 | 2017-07-11 | 點閱數: 206
主旨:有關全國公教員工網路購書優惠方案承作廠商華學思行數位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106 年 7 月至 9 月專屬活動「上誼全書系書展」訊息,請查照轉知同仁參考利用。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本( 106 )年 7 月 6 日總處給字第 1060050604 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 二、旨揭專屬優惠活動訊息,請參閱活動海報(如附件)或活動網頁( http://goo.gl/p8m466 )。  
一般公告 訪客 - 人事會計室 | 2017-07-11 | 點閱數: 313
主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基於落實性別平等政策,破除性別分工刻板印象,建議各機關(學校)得鼓勵符合條件之男性公務人員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6 年 6 月 30 日部銓四字第 10642344981 號函辦理。 二、茲依考試院秘書長函轉立法院第 9 屆第 3 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 17 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所載,立法委員尤美女、劉櫂豪及段宜康等 3 人,基於 104 年公務人員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之人數為 2,550 人次,其中男性為 330 人次,女性 2,200 人次為男性之 6.7 倍,男女性別所占比率分別為 12.9%及 87.1%,顯見明顯性別分工,且基於 104 年公務人員申請育嬰留職停薪... 觀看完整文章
一般公告 訪客 - 人事會計室 | 2017-06-20 | 點閱數: 305
主旨:轉知教育部函復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有關公立學校教師任職滿 25 年,惟未滿 50 歲,以不堪勝任工作為由擇領月退休金,其退休生效日應以學校出具不堪勝任工作證明書之日或同年 8 月 1 日疑義一案,請依教育部函釋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6 年 6 月 15 日臺教人(四)字第 1060071336 號函辦理。 二、檢附函文影本。
一般公告 訪客 - 人事會計室 | 2017-06-20 | 點閱數: 241
主旨:轉知教育部函復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有關公立學校教師任職滿 25 年,惟未滿 50 歲,以不堪勝任工作為由擇領月退休金,其退休生效日應以學校出具不堪勝任工作證明書之日或同年 8 月 1 日疑義一案,請依教育部函釋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6 年 6 月 15 日臺教人(四)字第 1060071336 號函辦理。 二、檢附函文影本。  
一般公告 訪客 - 人事會計室 | 2017-06-19 | 點閱數: 306
主旨:為推廣參與志願服務,協助各機關學校現職、退休公教人員及現任志工取得志願服務證,特辦理「106 年度臺南市政府公教員工志願服務基礎訓練」,請查照並轉知所屬同仁、退休同仁及志工踴躍參加。 說明: 一、為激發現職及退休公教員工參與推動公共事務的熱忱意願及協助現任志工取得志願服務證,據以辦理本府公教員工志願服務基礎訓練課程。 二、旨揭訓練相關事項如下: (一)辦理單位:臺南市政府人事處。 (二)參加人員:本府暨所屬各級機關學校現職、退休公教人員及現任志工。 (三)辦理時間:本訓練分 3 次上課,計 12 小時,課程內容如下: 1、 7 月 13 日(四) 13 時 30 分至 17 時 30 分:志願服務法規之... 觀看完整文章
一般公告 訪客 - 人事會計室 | 2017-06-19 | 點閱數: 308
主旨:各機關學校因業務需要辦理非屬文康活動性質之業務觀摩、研習及標竿學習等活動時,得在不重複保險及給與之原則下,比照「中央各機關學校員工文康活動實施要點」,視活動性質、財政狀況及與執行職務人員間權益衡平考量等,為經核予公假之參加人員投保平安保險,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 106 年 5 月 26 日院授人給字第 1060047454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二、旨揭保險所需經費請於各機關學校年度預算相關科目項下支應。  
一般公告 訪客 - 人事會計室 | 2017-06-19 | 點閱數: 263
主旨:檢送修正「臺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遷調實施要點」及「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辦理公務人員、護理人員及營養師陞遷作業補充規定」各 1 份(含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市府 106 年 5 月 11 日府人力字第 1060291671A 號函辦理。 二、「臺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遷調實施要點」修正重點如下: (一)增訂如適用對象係身心障礙者,依其業務需要提供職務再設計(修正規定第五點)。 (二)因應增訂第五點,原規定第五點移列第六點(修正規定第六點)。 三、「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辦理公務人員、護理人員及營養師陞遷作業補充規定」修正重點:增...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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